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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有吟魂在,应随夜魄回杀人优越权
作者:傅漓落,  发布时间:2025-12-31 09:27:43
先生居处所,野烧几为灰。若有吟魂在,应随夜魄回。地宁销志气,天忍罪清才。古木霜风晚,江禽共宿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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